新华社最近播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这个《通知》不但对愈演愈烈的违规修建办公楼发出了警示,而且,也给当前的房地产价格提供了一个参照系数。
《通知》中说,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部)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地)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
房价涨幅一直居高不下。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披露,与去年同期相比,3月份深圳房价上涨10.7%,北京上涨9.9%、广州上涨8.6%。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一季度税收情况则显示,1至3月,全国土地增值税税收达88亿元,同比增长了85.2%。
房价越调越涨。建设部、统计局、国家发改委都在公布自家的统计数据,却谁都说不清问题的症结,连个地区合理房价的标准或指导价也拿不出来。前些日子,有人埋怨三四月份的天气预报不够准,气象局的同志诚恳地做了检讨和解释。其实,“天有不测风云”。地上的事情都说不准,人世间的事情都没个谱,责备天气预报不准颇有些责备贤者的意味。
老百姓看房价高低,不用四处找参照物。北京的长安街上有一大溜儿办公楼,都是省(部)级的,两办《通知》规定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咱们因为需要交一些土地等有关费用,比省(部)级翻一番,按8000元/平方米计算如何?
从省(部)级办公楼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照一下北京四环路以内房价均在10000元以上,不难得出一个结论:房地产市场的暴利以及中间盘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老百姓出双倍的价钱,都不能在四环路以内住上省(部)级办公楼标准的房子,究竟是省(部)级标准定得太低,还是中间盘剥得太狠,这个问题大概不需要讨论了。
新华社近日对单位集资建房的种种怪现象做了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大多数集资房的价格通常比当地商品房价格低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有的只象征性交几万元钱。记者给出的原因是:有的集资房用地是无偿划拨,有的是违规占用行政用地,有的则是由规划建设部门“特批”。由此可以佐证,土地有关费用在房价中的比重之高。
随着2008年奥运场馆建设的陆续完工,无论是建筑工人还是建筑材料,都会大量转移到房地产市场。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公楼等楼堂馆所下大力气制止建设,也会有一大批建筑工人和建筑材料向房地产市场找出路。未来若干年,建筑业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更加充分,建房的价格只会降不会升。
政府要真正达到调控房价的目的,主攻方向一是控制土地价格,二是严禁政府一些部门浑水摸鱼,趁机增加各种苛捐杂税。政府有能力也有权力增加土地投放量,严打不法开发商囤地圈地炒地,这个问题不难解决。最难解决的还是政府一些部门一切向钱看,自己掉进钱眼里出不来了,以调控房价为名,“多收了三五斗”。(作者:苏文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