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安部门 想把不公平连根铲去
新京报:从法律角度看,你诉讼针对的是哪项政策或法律?
程:我针对的是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与现行公安部户籍政策的矛盾之处。《户口登记条例》其实写得很具体,它第16条规定: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条例是上位法,但公安部现行的一些通知否定了它。
现在的通行做法不是户籍制度,我称其为“户籍做法”或“管理做法”。我起诉的目的实际上是恢复根本法的法律效力和尊严,恢复公民可以自由迁户的权利。
新京报:有专家认为你所提的不公平只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上的其他不公平,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起诉劳动等有关部门呢?
程:我曾经想过。但是这样一个一个告,成本太高,我想把这些不公平连根铲去。
另外,说其他弊端是依附在户籍制度上,这也是站不住的。比如,要回户籍所在地办护照、换二代身份证,这是公安部门自己给公民制造的麻烦。户籍是公民信息统计管理的重要措施和工具,应该户随人走,现在户籍不随人的流动而流动,导致近2亿人漂在那儿,户籍的基本功能全部丧失。
新京报:那么你认为现行户籍政策的缺陷在哪儿呢?
程:首先我认为,关于城市人口现在就需要限制的理论是错误的,从全世界经济发展规律看,现代化意味着城市化,多余的农村人口要永久性地迁移到城市就业和生活。农村人当然是以劳动者身份进到城市,城市就有接纳的义务,否则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
其次,城市经济的增长部分主要是新增人口创造的,因此,城市应该鼓励别人来。不是人人都想来北京的,人会理性决策。而现行户籍做法实际是反现代化的,其实际作用是阻碍经济发展,并造成人口统计数据的失真,把公民分成不同“等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新京报:如果户口放开,你考虑过城市,尤其是北京这样大城市的实际压力吗?
程:想过。但人还是一个也没限制住啊,想进来的全进来了。实际上,人不仅消耗财富,更重要的是创造财富。每个人进到北京都是纳税人,理应同等享用教育、政府服务等公共资源。政府收税就是一种承诺,必须提供同等服务,收了别人税钱又不提供同等公共服务,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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