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目前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正在顺利进行,进展状况良好,各省区市基本完成了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其他选举单位的推荐提名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中。此次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官方权威媒体的报道作了介绍。
新华网今天报道指出,能否做好中共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推荐出政治素质好、议事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初步人选,直接影响到党代会代表的顺利产生,影响到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央政治局研究了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确定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代表产生的程序等,同时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随后,中央组织部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十七大代表应当具备的条件,也是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的衡量标准——
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敬业勤奋,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能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张宿堂、孙承斌、李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