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中国国家海洋局近日发布《2006年海洋行政执法公报》,公报说,中国海监对在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权益、资源、环境等实施海上维权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在中国管辖海域内非法的海洋科研调查、军事测量、勘探开发等活动。
为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对在中国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权益、资源、环境等实施海上维权监管,行使中国享有的主权、管制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2006年,依法开展现场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在中国管辖海域内非法的海洋科研调查、军事测量、勘探开发等活动。对海底光缆铺设和维护、海洋科学研究调查、水下探测等行为依法进行监视监管。对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资源、违规作业等行为进行查处。全年共派出海监飞机172架次,航时770小时;派出海监船34艘次,航程57 875海里。
对在中国管辖海域从事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底电缆管道维修、施工作业的6国9艘次船舶,实行了严格的船位和活动情况监管,核查船位和活动情况报告17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