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我们也知道2005年7月10日,当时物权法草案是向民众来征求意见,短短40天的时间,当时收到的邮件,还有通过媒体提出的建议达到了11543件。这其中还有很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个短片。
[播放短片]
物权法中的民众智慧
这是一封用盲文写成的信,厚厚三页纸都是盲人朋友一针一针扎出来的,它的收信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孙东,33岁,一位来自山东省滨州市的视障青年。2005年,这位普通的视障青年当了一回特殊的“立法者”。
孙东(市民):
说咱们国家要立法,要出台一部物权法,和每个人的关系都非常密切。
解说:
在孙东的信件里,15条的修改意见表达了他的一个心愿。
孙东:
开始的时候也比较犹豫,说你写这个东西,国家不会重视的,因为你不是知名人士。我说不管这么些,反正这是我的愿望。
扈继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
听到这个信息以后,我就觉得很吃惊,确实没有想到有这么大的热情来参与物权法征求意见,提意见。
解说:
从机关单位到普通百姓,从公司企业到法律专家,各地群众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积极提出意见。从2005年7月10日草案公布后的短短40天内,全国人大法工委共收到一万多名群众发来的修改意见,数量之多是历次开门立法中少见的。其中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包括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的规定如何完善,如何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如何;け徽魇、征用人的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能否转让等等。
主持人:
所以我们看到一部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时候,民众参与的热情是空前的。对于吸收上来的这些建议或者意见,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徐显明:
根据我了解的情况,11000多条意见征集上来以后,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有关部门将这些意见分别进行整理,先后三次向社会进行公布。所以我们征集到了哪些意见,这个工作结束以后,他们再分类进行研究,就是哪些意见是可以采纳的,哪些意见还有一些争议,哪一些意见已经在立法当中得到体现了,分门别类向法律委进行汇报。因为法律委的职责是统一审议法律,所以法律委审议完的意见再向常委会进行汇报。所以从第四次审议开始,常委会所审议的新的意见当中,已经包含着人民群众的各种要求和意见。
主持人:
这些信件和邮件都被分类了?
徐显明:
对。
主持人:
那王院长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最后有哪些来自民众的意见落实到了法律草案当中?
王利明:
据我了解,全国人大对人民群众的意见是高度重视的,很多意见已经吸收到了我们现在的法律草案里。比如我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是对公民房屋地基的使用权到期以后,房屋所有权究竟应不应该受到法律;。原来2005年7月10日公布的草案没有区分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统一的规定就是凡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了,都应当去申请延长。在征求意见的时候,有些老百姓就提出来申请延长,政府就可能批,也可能不批,不批,是不是公民的房屋所有权就不;ち。
主持人:
就是70年之后。
王利明:
对,有的是实行更短的,有的可能就只有20年。到期以后如果不批,老百姓的所有权怎么;,所以有人就提出建议是不是应该自动延长。现在草案吸收了这个建议,规定了自动的续期,这就是要充分地;す竦姆课菟腥。
我再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对规划区内的车库、车位归属。我们调查了解,大多数地方都是采用约定,或者通过出租、搭售的方式来确定归属,所以吸取大多数地方的做法、经验,7月10日的草案当时是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在购房合同里,通过约定来确定归属。但是后来有些群众反映,比如说车位、车库,特别是车位如果卖给了业主以外的第三人,这样就对小区很不安全,而且会损害业主的利益。本来车位就紧张,业主都买不到,卖给了业主以外的其他人,所以建议应该优先来满足业主的需要。所以这次草案也是充分地吸取了这些建议,明确地规定车位、车库必须要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主持人:
如果业主没有买到,但是你却卖给了小区以外的人,按照物权法草案的规定,这是不允许的?
王利明:
对,按照现在的草案规定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
就是有很多民众的意见最后是体现到了草案里。
徐显明:
我可以再补充一个例子,比如权利人,物权法草案里面规定国家、集体、私人还有其他权利人,其他权利人到底包含哪一些?这些权利人的物权怎样得到;?征集意见的时候,其中有一条除了明示了这些之外,像团体的物权也应该得到体现,所以这条就吸收到我们现在的草案。
主持人:
团体的物权怎么理解呢?
王利明:
比如像基金会,基金会的物权既不好说它是国家的,也不好说它是集体的,也不好说它是私人的,这样就应该有一个单独的条款来规范这块的财产权。
徐显明:
这就是来自群众的意见。
主持人:
这都是吸取意见的时候所吸取上来的?
徐显明:
对。
主持人:
关于物权法的立法过程,我们的记者还专门采访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副主任王胜明,我们来听一听他是怎么说的。
记者(张舒扬):
物权法13年立法过程中,经历了哪些阶段呢?
王胜明(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我们现在一般讲物权法草案从1993年开始,就是因为1993的时候,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早提出来要制定物权法;因为当时我们的任务很多,所以第二个阶段我们从法工委真正把物权法摆到议事日程上来,实际上是2000年以后,通过了将近两年的工作时间,搞出了物权法的征求意见搞和物权法的草案;物权法草案的第三个阶段,就是物权法的草案提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
物权法草案曾经向社会公布征求群众意见,这是在什么时候?
王胜明:
这个时间是在2005年7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要广泛听取老百姓的意见、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所以把这个草案在报纸上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
群众的反馈,对物权法草案的修改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王胜明:
法工委逐条研究了这11000多条意见,提出了一个修改方案,哪些应该接收,哪些不宜接收,由法工委的有关省向法律委员会汇报,由法律委员会最后向常委会汇报,对这11000多件的意见,我们哪些采纳了,哪些不宜采纳做出说明。
主持人
从1994年列入立法规划,一直到现在13年过去了,这13年的过程,从起草到今天,对于老百姓理解物权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徐显明:
老百姓和物权之间的关系,应该说在所有法律关系中,可能是最密切的,只要你是人,肯定你就有物权,所以物权对于所有人来说只有多和少的差别,不存在有和无的差别,所以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财产权,财产权当中最重要的项目应该是物权得到;。
物权法的起草过程、讨论过程、审议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好的全民的权利教育过程。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讲,物权法一旦通过并且实施,将开启中国一个新的权利时代,至少在物权;ど衔颐墙锏揭桓鋈碌乃。
主持人:
你们两位在这么多年的过程当中,能够感觉到百姓对于物权理解的变化吗?
王利明:
我觉得应该还是有一定的变化。比如我们在2005年7月10日将物权法草案向全民公布征求意见以后,有一些普通的老百姓通过这些草案,了解到了有关建筑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也就是关于业主购买商品房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规定。了解了这些规定之后,所以如果和开发商之间遇到纠纷的话,据我们了解,有的老百姓就主动地维权。当然尽管物权法还没有通过,但是他已经有了物权的意识,就开始来积极地维权。所以这个征求意见的本身,也可以说就是一个权利的宣传过程,一个权利观念的普及过程,它对于将来物权法通过之后,我相信它的贯彻执行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主持人:
而且这部物权法不仅是民众参与,很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们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接下来,我们就来听一听代表们的声音。
杨谨华(全国人大代表):
物权法涉及的面非常广泛,它对所有涉及到物的一些关系、物的一些利益、物权的权利,首先确定物的归属、物权人的利益,以及怎么样来;ふ庑├娑甲隽司咛宓墓娑。因为物权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全国各地的广大人民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法人,有国家财产,有你的财产,有个人的财产,这些财产涉及到物的归属,涉及到一些物权人的利益,以及对物权人的利益怎么样实施;。
主持人:
这位代表也谈到了物权法和百姓的关系。其实我们在网上做的调查,确实有很多网友在谈到物权法的时候,也问了很多这方面的问题,比如说物权法出台之后,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刚才也两位也谈到了其中的一些跟百姓生活相关的地方,比如住宅用地70年以后怎么办。除了这些,这部法律当中还有哪些跟百姓的生活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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