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家民委的数字显示,目前,中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1.5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7.4%,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2.6%。
同时,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69.5%,增长5.3%;全国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4.5万人,增长12.5%,其中地厅级干部占8.4%,增长16%;县处级干部占90%,增长11%。
国家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及民族聚居地区、散杂居地区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