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9日电 据中国水利部官方网站消息,前不久,水利部同时发布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8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9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三个部门规章。为宣传贯彻好三个部门规章,加强建设管理,2007年1月16日,建管司在北京组织各流域机构、省(直辖市、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建设管理处(局)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部署三个部门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政法司赵卫副司长就三个部门规章立法情况作了说明,孙继昌司长就贯彻实施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认为,三个部门规章的发布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促进水利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明确责任主体,理顺关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个规章的贯彻落实,将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履行监管职责,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效推进并规范水利工程验收和监理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建设管理水平。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部门规章的实质内涵,把握内容实质,贯彻落实规章,准确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
孙司长要求,各地要抓好三个部门规章的贯彻落实工作。首先,要抓学习。要全面了解和系统掌握其实质、内涵、要求和程序等,要真学、真懂。不但要自己学习,组织建管处(局)职工学习,还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以及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学习,切实把规章学深、学透、学懂,这是贯彻好、落实好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要抓好宣传。不仅要在系统内宣传,还要在社会上宣传;不仅对下宣传,也要对上宣传,特别是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让他们了解,争取他们的支持。第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抓紧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验收规程等技术标准的修订,各地可结合本地的建设管理实际,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以此为契机,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把监理和验收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全面推进水利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