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城市晚报报道,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通知》重申和提出以下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本人或为其子女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参加婚庆的人员应限定在亲友范围,不得邀请与本人履行职务有关系的人参加。不准向所在单位、系统及下属打招呼,广宴宾客,接受礼金;不准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不准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钱物或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当由本人承担的费用;不准其他利用职权影响操办婚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领导干部借操办丧葬事宜之机,收钱敛财。严禁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庆贺晋职、乔迁、出国(境)、生日、升学、参军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随意参加婚丧喜庆活动。
对于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讲排场、摆阔气,巧立名目,收钱敛财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规收受的钱物,按有关规定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对个人动用公款向领导干部送钱物的,依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责令其如数归还所动用的公款。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的行为记入其廉政档案。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重点查处,公开曝光。(隋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