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5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内司委透露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望纳入本法。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对该法修订的研究,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中国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1979年7月1日由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针对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通过修改这一法律,改进检察院现行管理体制和机构,明确检察官概念和范围,实行检察人员单独的工资序列,完善法律监督权的配置,建立民事公诉制度,将人民监督员制度纳入本法等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代表们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具体建议,将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初步意见的要求,结合修改工作认真研究。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8月开展以来,已经取得了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内部工作制度也逐渐完善,可在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时对人民监督员制度作原则规定。(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