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东京3月26日电 日本宫崎地方法院26日就原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及三菱材料公司(原三菱矿业)索赔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据悉,原告为7名前中国劳工及1名死亡劳工的遗属。他们以被告在二战时将劳工从中国强掳至宫崎县日之影町的槙峰矿山从事苛酷劳动为由,要求赔偿约1.84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206万元)。
原告称,太平洋战争末期,有250名中国劳工(大多来自山东省)被强掳至槙峰矿山,其中有77人因患病等原因客死他乡。
除宫崎法院外,东京、新潟、广岛、福冈等法院也审理了同类案件。新潟地方法院曾于2004年3月认定日本政府和企业有赔偿责任。东京高等法院本月14月二审改判原告败诉。原告方在其他地方法院也纷纷败诉。本月27日长崎地方法院也将对一起原劳工索赔案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