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联合国十月九日电 (记者 谭宏伟)第六十一届联大行政和预算委员会九日开始审议联合国会费分摊办法问题。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在发言中阐述中方立场,强调支付能力原则。
刘振民强调,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是广大会员国的普遍共识,并曾多次载入大会有关决议,不容改变和歪曲。
刘振民表示,中国反对任何违背支付能力原则的建议,反对个别国家提出“支付责任”的概念和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会费比额设定下限的要求。他说,联合国既不是股份公司,也不是富人俱乐部,而是由主权平等的会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任何试图以一国出钱多少来决定其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地位的主张,都是与本组织宪章精神背道而驰的,将严重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将影响成员国之间的友好合作。
刘振民表示,作为联合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十分清楚自己对联合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中国政府愿意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基于支付能力原则,为联合国做出更大贡献。
当天,南非、巴基斯坦、印度、埃及、芬兰等很多国家代表在发言时表示支持按支付能力原则制定二00七至二00九年会费分摊比额表。不少发展中国家还强调反对任何旨在大幅增加发展中国家会费的提案。
二00七至二00九年三年期会费比额分摊表是本届联大行政和预算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议题,会费比额表是确定联合国会员国履行财政义务的依据,是联合国组织获得财政资源的重要手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