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选民登记月底结束 未登记明年选举不能投票
2008年12月05日 11: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新华澳报报道,澳门新的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已于本年10月15日生效。合资格的永久性居民欲在明年的选举中投票,便必须最迟在今年12月31日前登记为选民。本月若未能登记不能在明年选举中投票。
居民若曾作选民登记并获发选民证,选民证于新选民登记法生效后失效,之前所作的选民登记仍有效,此等选民无需因新法律的生效而重新登记。但若之前登记时申报的资料与现实不符或未作更新,应依法通知澳门行政暨公职局更新数据。
任何年满18周岁但未作选民登记的永久性居民,应在本月底前亲自带同本人的智能身份证前往行政暨公职局或其设立的流动选民登记站办理登记手续。
按现行法律,年满17周岁的永久性居民只要由父、母陪同或递交父或母签署的《同意办理提前选民登记声明书》,也可凭身份证亲身申办提前选民登记,并在年满18周岁之日起成为确定登记的自然人选民。
为推动合资格的年青人办理选民登记,行政暨公职局本周先后到访培华中学、镜平学校、澳门镜湖护理学院、岭南中学、培正中学,为在校师生办理选民登记。下星期,行政暨公职局将继续派员到其它已预约的学校为在校师生办理选民登记手续。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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