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批准公务员加薪幅度 薪酬追溯自4月起生效
2008年06月10日 15: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6月1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决定由今年4月1日起,首长级和高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6.3%,中层和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的薪酬上调5.29%,有关薪酬将追溯自今年4月1日起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幅度与特区政府原来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一致,而大部分职方代表亦已接纳有关建议。有关调整大致反映私营机构在2007年4月起的12个月内的一般加薪幅度,相信有关调整是公平和合理的。
特区政府将会在7月4日举行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会议上呈交这次薪酬调整的建议,以待委员会批准。
【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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