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今日(九日)在澳门终审法院继续第三堂聆讯,预计涉及欧文龙与商人邓俭民及通利公司、水力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利益输送问题,如进展畅顺,首批证人有望今日出庭作证。
据澳门日报报道,欧文龙案于本周一开审,经上两堂聆讯,合议庭主席岑浩辉先后问及欧文龙在英属处女岛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五家公司,以及在香港及英国开立众多的银行户口,以及与何明辉及新明辉公司、陈东生与中铁公司、殷飞历及澳门清洁专营有限公司和佳多智有限公司等之间的利益输送。欧文龙强调,所有公共工程或公共服务均按法定程序判给或续期予合适公司,并非如控方所指授意或指示下属判给属意的公司。
在辩方律师引导下,欧文龙指按照行政长官的授权,他只可对不多于六百万元的公开竞投项目、或不多于三百万元的直接批给项目决定判给;凡超过六百万元的公开竞投项目的批给不属司长权限。
至于记录若干涉案项目的缩写或数据的《友好手册》,欧文龙解释是私人记事簿,用作公事上的备忘。关于涉案的五家海外公司,欧文龙不否认知道其中四家有商业运作,但强调对“Rosella Court Limited”毫无印象。对于有证据指他为“Rosella Court Limited”登记人及曾与上述人士进行过利益收受,欧频以“没印象”、“不清楚”、“不知道”等,回避法官及检察官的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