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5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警員疑在超級市場購物籃內放鏡子窺看女子裙底,被控游蕩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24日受審。事主稱曾因被告失去蹤影而沒有報警,但及后看見被告返回超市,跟蹤下發(fā)現(xiàn)被告以毛巾遮掩鏡子,意圖偷窺。
被告朱文祥(41歲),被控去年10月28日中午在葵芳新都會廣場超市內游蕩,令19歲馬姓事主擔心,又用鏡子偷窺兩名女子裙底。
事主稱與友人在超市內女性護理用品區(qū)選購物品,突感覺到一名男子站近在她背后,其后感到有硬物碰其大腿,回頭見該男子拿著購物籃離開。事主看見籃內的毛巾并非折疊,加上見該男子在女性護理用品區(qū)出現(xiàn),起疑下追前,卻見他已離開超市。
事主與友人商量后沒有報警,但其后目睹被告返回超市遂尾隨他。她發(fā)現(xiàn)被告拿著購物籃站近一名女子背后,籃內兩塊毛巾之下露出一面白框鏡子的一角,且被告身向前傾,頭向下望疑是偷窺,故拉著被告并呼叫他人幫助。
事主指被告邊跑邊用力掙脫她的手,但終在店外被拉停,并被超市職員帶到辦公室等候警察到場。當時被告說事件屬誤會,又自稱是警察正要上班,更拿出手機表示沒有照片,但事主沒有理會。案件25日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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