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亚腐败”就是打腐败的“擦边球”。香港《大公报》发表评论表示,说它腐败,它还没有触犯明文规定的刑律;说它不腐败,它又很不地道,很有腐败之味,很容易滑向腐败,而且危害很大,必须遏止。
评论表示,正如有健康就有“亚健康”一样,有腐败就有亚腐败。亚腐败一词,并非笔者之发明,而是国际上的概念。国际监察专员学会主席艾尔伍德对此界定说:“它是指这样一种现象,在权力的廉洁状态和腐败状态之间所形成的一种尚未达到能触犯刑律的地步,但权力本身却又不那么干净的空间。”笔者宁愿用通俗化的语言来加以说明:亚腐败就是打腐败的“擦边球”。
根据媒体已经披露的事实,这种现象俯拾皆是。通过玩牌或打麻将故意输给对方两百万元,刑律没有明文规定输家是行贿,赢家是受贿,只能说是赌博。官吏的父亲因病住院,有求者前去探望,为他支付全部医疗费或悄悄送个大礼包……神不知鬼不觉也。再如靠借贷或捐赠兴建豪华场馆、办公楼、培训中心,如此等等,名堂很多,不胜枚举。
根治亚腐败现象比根治腐败现象更加艰难,因为它人多势众,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和作案的隐蔽性更大,必须在制度上引进群众和媒体的有力管束和监督;而标本兼治的根本路径就是实行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使群众和媒体具有切实有力的监督权和管束权。
笔者所指的实质性政改,是在维护中共执政领导的前提下给予民众罢免不称职干部和贪官污吏的实权,保障民众上访举报的权利而不受报复,顺畅下情上达、民意上报的全方位渠道,正式授权媒体对各级干部进行监督并披露问题,善待媒体,不要以莫须有的罪名强加给媒体领导人,使媒体不敢履行监督的权利,保证媒体不受报复的安全环境。如果这两条做到了,再加上扩大党内民主这一条,就能有效地减少腐败和亚腐败现象。这样的政改不仅不会损害社会的稳定和政局的安定,而且十分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局的安定。
亚腐败是就法律视角来说的。在平民百姓心目中,它们是与腐败现象同日而语的。尤有甚者,亚腐败犯者之众,危害之大,影响之坏,丝毫也不亚于腐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验的丰富、制度的完善,笔者以为,反腐之网是会越收越紧的。中央防反贪腐的目标将会日益接近。(黄万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