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7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教青局数据显示,除了在澳门以外地区就读的学生外,目前有数百名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和青少年尚未在澳门学校办理入学。教青局长苏朝晖表示,教青局现正修订义务教育法,并不排除在法例中增加罚则,但有关修订完成后,会公开咨询收集意见。
发信通知家长作安排
教青局教育厅代厅长梁慧琪26日表示,接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从义务教育的立法角度来看,“义务”的涵义既包含特区政府保障实施教育的义务,也强调家长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入学或就读注册的义务。
为确保未成年人在义务教育阶段获得适当的教育,教青局配合学校3月份招生期,于每年2月委托澳门身份证明局,对尚未入读澳门学校的义务教育范围适龄儿童或青少年,向他们的家长或监护人发出就学通知信,要求尽快在学校招生期间为孩子安排入学。
根据教青局的资料,本年有2952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和青少年尚未在澳门学校办理入学,当中有2200多人同时持有香港身份证或外地护照,有445人为持澳门居民身份证年龄介乎5至6岁的儿童,即使这些儿童和青少年已在外地生活,家长或监护人仍有义务安排他们在当地学校接受教育。
了解学生未入学原因
对于本地适龄但没有入学的青少年及儿童,梁慧琪表示,这类青少年及儿童的人数不算多,教青局联络家长后,会了解学生没入学的原因,提供协助。
教青局长苏朝晖表示,澳门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自2006年底获澳门立法会通过,并于去年实施后,教青局正陆续修订各项相关的补充法规。其中义务教育法已施行了一段长时间,但其中并没有罚则。因此,在修订的过程中,会因应社会的实际需要,不排除在法例中增加罚则。在完成修订草案后,会听取教委会成员、教育界及市民的相关意见。
小班制推展至初中二
为鼓励学校推行小班教学,教青局学前暨小学教育处处长萧丽芳表示,近年教青局有序地推出了一些措施。在2006-2007学年开始,在幼儿教育第一年将最少人数下调至25人,今学年小班制已推展至初中二年级。
萧丽芳表示,人数降低只是小班教学的外在条件,借着学生人数的下降,让教师能以多样化的教学模式实施小班教学,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照顾学生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增加同学间的合作学习,从而使学生愉快学习。
展系列校长教师培训
为配合小班教学的发展,萧丽芳表示,近3年来教青局曾为校长、主任和教师开展了一系列实务性的教师培训课程和工作坊。
教青局协助及支持学校优化教学环境、设施和设备,资助学校组织校本培训和对外交流学习。2004-2005学年至今,向学校在该等方面提供的资助额共达450万澳门元,为小班教学的全面落实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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