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局昨天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本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在备受关注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分布、选址上,房地局首次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用地,优先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安排供地,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沿线、中环线和外环线附近建设。另外,结合中心城区产业调整、工厂置换来安排一定量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
新建配建经适房和廉租房400万平方米
计划中透露,根据“十一五”上海住房建设规划和2009年上海住房需求,特别是解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际需要,结合住宅用地的供应和储备情况以及住房建设的开发情况,2009年,上海住房建设施工面积6300万平方米。其中,当年新开工住房面积约1800万平方米。在当年新开工面积中,新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400万平方米,配套商品房400万平方米,二者合计约占新开工住房面积的45%。
在住房供应总量和结构上,2009年竣工住房面积2200万平方米,在建及新开工住房(含配套商品房)建设项目中预计可达到预售标准的面积约2400万平方米。同时,根据《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2009年将新增廉租住房受益家庭2万户,累计受益家庭达到7万户。在土地供应方面,2009年住宅用地供应约1000-1200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用地不低于25%。
全市住宅新开工外环线外占70%
房地局明确,按照“总量控制、区域平衡、项目落地”的总体要求,以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为重点,加快落实住宅建设项目,确保住房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据悉,在2009年全市住宅新开工面积中,浦东、黄浦、卢湾、徐汇等10个中心城区占28%左右;宝山、闵行、嘉定等近郊区占34%左右;南汇、松江、青浦等远郊区县占38%左右。按照环线分布,全市住宅新开工内环线内约占5%,内外环线间占25%,外环线外占70%。
针对2009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房地局还特别强调,要优先保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在符合各项规划控制原则和规范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住房建筑的容积率;加强对住宅用地的项目预审,适时适量适地推出住宅建设新增用地,在土地招拍挂文件、土地出让合同中,严格规定住房建筑套密度、住房面积净密度、套型结构比例和建设进度计划等要求;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记者: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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