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3家银行确定“二套房贷”标准
2008年03月28日 09:1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记者昨天(27日)获悉,目前北京地区已有建行、工行与深发展等银行在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时,将“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作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这意味着已拥有首套房产的借款人在这3家银行再度申请房贷时,必须在结清贷款,且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6.65平方米的前提下,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
建行房贷部人士介绍,26.65平方米的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来源于统计局的《北京统计年鉴》。据了解,去年12月11日,央行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第二套房”的标准进行界定,其中有一项即是“借款人的首套房面积必须低于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标准”。按照央行的设想,北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应由建委公布。但几个月过去了,建委仍未出台相关标准。
深发展房贷部负责人表示,《北京统计年鉴》中公布的“人均住房面积”是目前最权威的认定标准。为方便借款人买房,深发展同时将《北京统计年鉴》中“使用面积20平方米”与“建筑面积26.65平方米”同列为认定标准。(记者陈琰)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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