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自本月起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早报记者近日获悉,新政对购买独栋、连排别墅以及均价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高档住房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并进一步控制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新政,该市将暂停对购买高档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高档住房指独栋、连排别墅以及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登记价格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住房和按照总价除以面积超过1万元/平方米的单套住房。
另外,新政对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总价的40%。
在控制一部分公积金贷款的同时,该市也扩大了低收入家庭和困难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凡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职工以及因本人或直系亲属患如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农民工公寓的,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记者 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