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通过招拍挂取得用地的住宅工程项目,开发实施前的规划审批时间将由原来的195天减少至80天,时间缩短约60%”。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下周开始实施的“简化住宅项目规划审批流程实施方案”,通过合并或者减少审批(查)环节,将部分审批(查)设置为可自行跨越环节,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实现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新规:
●取消城市规划类别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环节和建设工程类别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环节。
●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同时申请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即一个建设项目同时在市规划局两个业务处办理,用地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设计处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两部门互相合作协调,使总审批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
●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取消后,建设单位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就可以直接申请地块内各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缩短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时间。
●建设项目的扩初审查(由市建委审查)不再作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减少审批(查)环节、优化流程后,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联为一个环节,时间40天;建设工程放线测量10天;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天。整个审批流程时间80天。(孙婷婷 冯卫南 吴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