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开始,北京市房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各个社区贴出有关北京市房屋普查的公告,明确此次房屋普查的范围。其中,已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在此次房屋普查范围。
北京市建委昨日称,本次普查从6月1日开始,9月1日将入户进行抽样调查。
建委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普查面向的是城镇房屋,普查的范围定为全市国有土地上的,具有上盖、结构牢固、有围护设施、层高在2.20米及以上的永久性房屋。而尚未建成的房屋、活动房屋、临时房屋,以及已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在普查范围内。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房屋普查的目的是摸清北京现有房屋的总量、结构、权属、居住条件、住房需求等基本情况,为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并搭建全市房屋管理数据平台,逐步建立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普查将以幢为对象,全面调查全市国有土地上各类房屋总量、分布、权属、使用情况。而入户调查则以户为对象,抽样调查住宅的使用情况、居住人口状况和住房需求状况。
建委昨日发布的公告称,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提供基本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此外,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普查对象资料予以保密。房屋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房屋普查的目的,不得转为他用。(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