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委会是每位业主的权利,但由于相关物管业法规“打架”,目前时常有一些小区在成立业委会出现“难产”现象。日前,《广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意见稿》)提出,“住满两年即可成立业委会”,这对正在筹办业委会的消费者来说,不啻为一个利好消息。
记者了解到,《意见稿》规定,只要达到两个条件之一,便可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一是已交付使用物业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是首套物业交付使用满两年的!碧旌忧炒笮蜕缜奈锕芨涸鹑死钕壬嫠呒钦,“这是《意见稿》与以前规定的区别之一”。
天河一小区的业主跟记者反映,以前要求达到入住50%,很多大型社区无法做到,现在只要小区中首套物业交楼满两年,便可申请,门槛降低了。
位于广州黄埔大道员村山顶的天一庄(赛拉维),尽管曾发生过迟交楼等不愉快的事,但随着新投资方的介入,已有多户业主搬迁到新物业居住。4月18日,《意见稿》见报当天,天一庄(赛拉维)的一位业主便将其贴上社区网了,希望吸引其他业主的关心,当天,该社区业主便在网上发动了成立业委会的“英雄帖”,一位业主说,《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可为当下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撑腰”,让业主更有动力。(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