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土地增值税税收达88亿元,同比增长了85.2%。这归功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旺以及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力度。国税总局近日公布了我国一季度的税收情况。
近年来,我国房价一路飞涨,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税收也是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7年2月起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3年仍未销售完毕的等情形均在清算范围之内。房地产企业要根据房地产项目取得的利润占开发成本的比重,缴纳30%到60%的土地增值税,利润越高,缴纳的税款也就越高。
据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全年的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而今年一季度的土地增值税就达到88亿元,占2006年全年土地增值税的38%。
此外,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税收46亿元,同比增长33%;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24.3%,与房地产投资相关的建筑安装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增长35.3%。
总体来看,一季度税收收入形势较好,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12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的2296亿元增长了25.5%。 (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