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高新区石杨村7号的紫荆丁香苑商住楼,2004年开始预售 以来,近300住户至今未办理权属登记——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被违规办到一家名下,三位开发合伙人刚就此扯清楚,法院又因外债查封该项目。住户的权属确认变得遥遥无期。
判决互掣肘:项目被冻住户受连累
据介绍,紫荆丁香苑商住楼2004年领取预售许可证,至今已出售近300套住房。但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住户权属登记至今无法办理。
去年底,市国土房管局高新区分局调查后回复称,该项目合伙人之一重庆洪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为己有。后来通过诉讼,法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判决给重庆洪燕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顺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天九实业有限公司三家共同所有。
上述三家公司就是协议共同开发紫荆丁香苑的合伙人。但几乎就在法院判决变更国土使用手续的同时,洪燕公司又因多起外债,引发诉讼,法院又将该项目查封。
高新区国土分局称,由于该项目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变更手续,住户办证依然遥遥无期。
亲笔信显示:私刻公章办得国土证
紫荆丁香苑合伙人顺平公司总经理张某称,无法办理住户权属关键在于,洪燕公司违规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为己有。
张某出示洪燕公司两负责人李某及其兄弟写给他的亲笔信。李某在信中称,2003年5月去国土部门办理国土证时,为图方便,考虑把手续办理到自己公司一家名下。于是,李某叫经办人修改合伙人原协议内容,并以200元价格,请办假证者照着原协议上印章刻了一枚顺平公司的公章。李某撕掉原协议,拿盖了假协议的公章去市国土房管局,将地块手续办到自己公司名下。
张某称,几个月后他才发现并追问,李某一再承认错误,并称这样做只是为了办事方便,利于项目建设。李某不光亲笔写下事情经过,还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声明该编号的国土证无效。
称诉讼诈骗:项目官司缠身成死结
洪燕公司负责人李某承认亲笔信是自己所写,但辩称当时是在张某手上做了一个工程,如果不写就拿不到钱。闹到今天这种局面,实际是因张某等合伙人见项目无利可图,急于抽身撤退。
张某反映,洪燕公司将房屋预售许可证办理到自己头上,违反三家联建协议,采取非法手段将预售房款转移到自己公司名下。他不得已而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洪燕公司应协助两合伙人办理国土证更名手续。
张某投诉,此判决一下来,洪燕公司又陆续收到其他法院的判决:该公司因拖欠多起外债,所属紫荆丁香苑等项目已被法院查封。
张某称,所谓外债他不知怎么来的,即使存在,也是洪燕公司自身债务,与该项目无关。他认为这是李某请人起诉自家公司,目的是逃避清算项目资产。
目前,该项目引起的各类官司已上百件,成为一个死结——高新区国土和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变更名称必须要法院解除查封。而该项目国土权属目前属于洪燕公司,法院也是依法查封。
张某不服高新区国土房管分局回复,认为“谁出错谁纠正”,他已递交复议申请至市国土和房管局,要求变更国土证名称。(丁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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