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去年北京市业委会数量增长快速,数据显示,全市3200个住宅项目中,成立了业主大会的社区为500余家,占17.9%;与此同时,去年物业收费率低、新老物业对峙现象依然严重;去年也是政策频繁的一年,《物权法》颁布实施,《物业管理条例》修改……那么,当下社区的情形究竟为何?业委会都在做些什么?岁末年初,本报发起百家业委会调查,共收集到130个有效样本,通过对他们的访问和了解,全面解析其生存状态。
130家业委会,52%与物业关系较好,72%去年曾致力于协调业主内部矛盾,30%诉讼过物业或开发商,18%在发生纠纷时得到政府的积极介入……这一串调查数字大概揭示了当前北京市业委会的生存状态,从访问中了解到的情况看,绝大部分业委会在社区纠纷中起到了很好的调节和沟通桥梁作用;另一方面,开发遗留问题和产权纠纷依然大比例存在,解决此类问题成为业委会的主要工作之一。
半数社区业主与物业关系良好
数据显示,在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小区,物业纠纷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多,逾52%的小区表示其与物业关系良好,这更多发生于那些成功更换了物业公司的小区,如新天第小区、新纪元家园等。
而在发生纠纷的小区,除开发遗留问题外,54.2%的小区表示对物业服务本身、物业费高低有争议,由于物业没有按照合同去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认为自己每年所交的物业费并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服务,这方面的矛盾比较集中。
对此,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二、三级)》,意图对物业公司加以管理和约束,业内建议业主和业委会可参照此规范,监督和投诉物业公司,促其改善。
业委会可持续发展堪忧
调查中的信息显示,业委会工作仍然是一项艰难的工作,记者了解到有些业主担心被某些势力打击报复,不愿意接受调查;有些则滔滔不绝,有许多观点想表达。本报搜集到的业委会联络表中,有些业主委员会已经不存在了,有的业委会成员挺不住已经卸任了或已经心灰意冷不任职了,出现上述问题的大约有20家。
“如果业主们不参与,业委会工作是无法进行的,”前银枫家园业委会主任北野认为,业主自治是对全体业主的共有资产进行管理,业委会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社区积极分子的领头作用,更取决于全体业主的参与。而舒可心则认为,社区事务取决于业主的共同决定,如果业主们认为不必要成立业主大会,也可以不成立,有事情发生时只要全体决议即可。(记者 张晓玲 李宛霖)
图片报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