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声称能搞到经济适用房房号,两名买房人在交纳28万元后却换来两个伪造的购房证明。近日,朝阳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31岁的被告人张京雪有期徒刑12年,罚金1.2万。
据法院查明,去年8月下旬,张京雪对外宣称能购买到翠城小区经济适用房房号,事实上,张并不具备购买能力。但买房人张某、吉某信以为真,与张京雪签订了协议,两人分别交纳了13万元和15万元。
事后,张京雪将伪造的东城区拆迁办公室《拆迁购房证明》等材料交给张、吉二人。后二人发现材料系伪造报警。(记者 陈俊杰 通讯员 李思)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