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入新居博雅德园小区后,罗先生发现自家位于1层的房屋楼下就是小区的水箱和水泵工作室,不断发出刺耳的噪音。难以忍受的罗先生将开发商北京北大博雅投资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海淀法院近日做出判决,要求开发商30天内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噪音,并赔偿罗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去年2月,罗先生与北大博雅投资公司签订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后,购买了博雅德园小区1号楼5单元1层的一户房屋,并于同年4月入住。搬进新居后罗先生发现,位于地下室一层的水箱和地下室二层的水泵就在自家脚下,且工作起来噪音很大,让他和家人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去年12月,罗先生向海淀区政府群众事务呼叫中心反映,呼叫中心与海淀区环保局对罗先生家的客厅噪音级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噪音级41.2分贝,声源为地下室供水泵及水箱。
此后,罗先生将开发商北大博雅投资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北大博雅投资公司作为博雅德园的开发商,在安装水箱、水泵时未采取适当有效的隔音措施,造成地下室水箱、水泵工作噪音级过大,给罗先生及其家人生活及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构成了对罗先生健康权的侵犯。而关于室内噪音标准,目前国家还没有统一规定,因此应参照人体生理功能及地区发展水平予以综合评判。鉴于双方都认可室内噪音级合格标准为35分贝,法院判决北大博雅投资公司在30日内对博雅德园一号楼五单元地下室水箱、水泵采取整改措施,使业主罗先生室内噪音级不得高于35分贝,若未在限定日期内完成整改措施的,每逾1日,给付业主罗先生经济补偿款50元;同时赔偿业主罗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