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对经适房及危改小区物业费现行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实行动态定期发布。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听取了市建委相关议案的办理情况,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
市建委副主任苗乐如说,目前,本市商品房的物业费收取是实行市场调节为主,政府指导为辅。经适房以及危改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0.55元/平方米/月。今年上半年,按照经营规模、地域、财务管理状况等选取33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成本数据调查。根据成本监审结果,将对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进行修订并实行动态定期发布。
苗乐如说,目前很多物业纠纷是开发遗留问题造成的。2005年和2006年全市59件重点物业纠纷中,开发遗留问题是主要矛盾的占到了一半。为更好地规范物业的行为,本市将建立物业管理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入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信用评价记录要作为企业资质等级评定、物业管理招投标及承接物业项目、优秀小区评比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市建委还将结合《物权法》,抓紧研究物业服务用房、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等重点问题,制定新政策,对原有不符合《物权法》的政策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郭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