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今天上午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的北苑家园的保安杀害业主一案,因被告人律师不能来参加诉讼所以未能如期开庭。
记者在之前的采访中发现,北苑家园的业主们对这起发生在近一年前的命案十分关注,有的人还在社区论坛上留言,希望用宣判告慰死去邻居的在天之灵。
今日现场
家属提出200余万索赔
上午9点,被害业主庄某的儿子和亲属一同来到法庭。
庄某的儿子王某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在北航读大三,母亲遇害对他的打击非常大,由于没有了经济来源,如今他已经辍学了,现在只能在餐厅打工养活自己。
记者了解到,王某向被告人闫品三以及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苑分公司、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提出130余万的民事索赔。
王某认为,闫品三是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苑分公司雇用的保安,并且是在工作区域内作案。而北京城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指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因此,他们都该对小区的安全隐患承担责任。
据了解,死者李某也有一个儿子,他向被告人和物业公司索赔68万余元。
现场回访
搬家的居民至今没回来
记者昨天下午来到曾经发生命案的北苑家园紫绶园小区。当记者询问一年前发生在这里的血案时,不少居民仍心有余悸。
特别是小区13号楼,据居民反映,发生命案的207室少有人进出,而那几位曾经因担心安全搬离小区的几户13号楼居民,至今仍未搬回来。
“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说忘就忘呢?”居民孙先生说,但他们会尽量不去想它,因为这是一段痛心疾首的往事,“我们现在也不敢对自己的孩子说这里曾发生过杀人案!
社区论坛发布开庭消息
对于今天开庭的物业保安杀人案,不少知道此事的北苑家园业主在社区网论坛也给予了极大关注。
记者在8885北苑网业主论坛看到,版主用鲜明的红色字体发布了“物业保安杀人案周一开庭”的专题帖。
不少业主在论坛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一些业主留言表示,周一的开庭,杀人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可以告慰死去邻居的在天之灵。
也有业主表示,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一年了,但所折射出的物业管理问题仍需要有关部门重视,以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一些业主表示,如果时间允许,会去法庭旁听,但大部分业主表示,由于周一要上班,只能等待晚上买报纸了解详细情况。
保安队长
小区没有再发生刑案
来旁听案件的北苑家园紫绶园物业公司护卫大队大队长宋先生说,事发后,他们在小区里加装了监控系统,24小时实施监控,摄像头的覆盖已经达到了没有死角。
此后,小区没有再发生刑事案件。
警方举措
加装电子监控设备
加装探头,增派保安,配备卫星定位仪,严控小区保安按点巡逻。今日上午,记者从朝阳公安分局来广营派出所获悉,自北苑家园紫绶园小区207室发生命案后,派出所和物业联合,加强了小区的安全防范。
据来广营派出所的刘所长介绍,北苑家园发生命案后,他们和物业部门联合,在人防、物防和技防三个方面进行防范,首先是投资200多万元,在小区加装了电子监控设备。
不仅是紫绶园小区,其余的几个小区也都加装了多台电子眼。同时,物业在小区楼门安装防盗门,对小区实施监控。
其次是增加了保安人员的数量,对保安进行了分期、分批的轮训,帮助提高识别犯罪、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另外,由于紫绶园小区是北苑家园中开发最早、第一个投入使用的小区,与后来的小区比起来,许多设施要差一些,针对防范范围大、值班巡逻人员少的情况,派出所目前为36个巡逻警和该小区保安配备了卫星定位仪,每个警员的巡逻位置和小区保安巡逻的轨迹都能在派出所监控室大屏幕上看到。
案情回放
去年6月29日,曾任北京城承物业公司护卫大队保安员闫品三,在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紫绶园13号楼207室内盗窃时,被事主庄某和李某发现。
闫品三持刀猛刺2人胸背部各10余刀,致2人死亡。他抢得价值50元的手机等物。当日,闫品三被查获归案,所抢财物全部起获并发还。
律师点评
保安离职时门禁卡要收回
记者今天上午就此案采访了重光律师事务所的秦伟律师。他建议各用人单位,在保安离职时一定要及时收回相应的门禁卡、钥匙等物品。
在关系到重要职位或高层管理人员的离职时,为保证业主的安全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或更长时间进行工作交接。
对保安实行信息化管理
秦伟律师说,根据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必须具备下列4个条件:年龄一般为18至45周岁、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而据了解,无论是正规保安还是非法保安,其年龄和身体条件一般都没问题,但问题在于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这些条件大多被“忽略”了。
秦伟律师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对保安档案实行联网的信息化管理。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公安部门监管;另一方面促使保安自身加强自律。
小区安保措施要跟上除上述之外,小区内监控探头、保安定期巡逻等周密、有效的安保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方面在硬件上给予全体业主最可靠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对犯罪分子亦有很强的心理震慑作用。(孙慧丽 王楠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