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淸远1月10日电 (邵淸龙 杨琳琳)广东清远市民心工程北江金廓解困房I、B座,因开发商违法发包,将主体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陈某和龙某,导致了承建主体、用工主体不合法,工程合同纠纷引发劳资纠纷,导致了两百多民工一年来多次集体上访。
淸远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到民工投诉后,经调查认定,淸远市解决住房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既是工程项目的总发包方也是业主,违反规定拖欠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拖欠民工工资等。对此,淸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三条对解困办的主管单位房地产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其一次性垫付二百一十四万多元民工工资。
记者从淸远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清远解困办以清远市工程建设公司为施工单位,将北江金廓的I、B两座解困房工程项目向清城区建设局报建。经该局审查、批准领取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监证》。
但该工程却于二00四年七月二日由清远金鹏湾公司发包给广东省丰顺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据了解,其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建筑资质、也无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这违反了《建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00六年五月,由于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致使工程承建人陈某、龙某拖欠民工二百五十一人工资二百一十四万多元。该局先后以淸劳社函【二00六】七十九号和一百六十九号函建议市房管局先行垫付民工工资,但市房管局没有采纳,并回函拒绝。二00六年十二月五日,该局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第三十三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限期履行义务。
一月九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承包商陈某,他坦陈深圳分公司无法人资格,其公章是他私刻的。二00四年七月,他和龙某受金鹏湾公司邀请承接北江金廓边的I、B两座解困房工程项目。但没有想到,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淸远清城区建设局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施工单位是市工程建设公司,并不是与其签约的金鹏湾公司,更没想到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导致他拖欠民工工资两百多万。他说,在讨回民工工资的过程中,他还被公安部门先以合同诈骗后以私刻公章为由被拘留二十八天;其他几个民工代表也被公安部门以各种理由拘留几天或十几天不等。
当天下午,记者赶到清远市房地产管理局采访,但解困办没人办公,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曾主任告诉记者,该局垫付民工工资二百多万,已汇入进市劳动监察支队的帐号,其它情况,他不想多说。
一月九日晚上,记者采访了民工代表谢某,他说当天下午他们已领到最后一笔工资款,现在工友们正在收拾行李准备回家过年。事后,淸远市劳动监察支队唐队长告诉记者,淸远群体劳资纠纷九成以上来自建筑行业,其源头在于违法招标和违法发包。没有杜绝腐败源头,劳资纠纷就无法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