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2007楼市政策“执行年”
对于2006年的楼市,老百姓有一个普遍性的疑问:“中央不停调控,怎么房价还在不断上升?”他们强烈盼望好政策能执行到位,在“落地”过程中不“悬空”。一些业内人士也认为,从2005年的“国八条”到2006年的“国六条”及其细则,楼市调控方向、措施是对路的,关键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使2007年能成为调控政策的“执行年”。前瞻2007年的楼市调控,应该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地价飞涨需得到适当遏制,限制房价上涨的前提是土地价格上涨也需限制。土地总体规划的调整审批权限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管理权限应上收,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要更加严格。
将地方住房结构、保障建设、土地收益列支诸情况列为人大审议内容,讨论、问责。以9部委在“国十五条”中提出的各地政府“要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为依据,尝试从2007年开始,在地方人代会上,将上一年该地区的土地出让收益及其使用情况,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竣工面积及配置情况,以及商品住宅的价格档次、户型、面积的比例情况,提交人大代表审议。凡审议通不过的,即问责相关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土地政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政策进一步制度化,以形成市场有效预期。
完善税收与贷款政策,实行差别税率和利率,杜绝富人搭穷人的便车。韩国政府调控楼市的一些手段值得我国借鉴:对拥有大量房地产的富裕阶层征收“综合房地产税”,出售第二套以上房产需交纳30%的资本收益税;购房款须自付6成以上;普通市民的住宅长期抵押贷款利率下调。我国宜对高价商品房课以级差消费税,对中低收入者则直接补贴廉租房。
中西部地区房价上涨脱离当地居民收入需密切关注。2006年,大批中小开发商退出东南沿海市场,“到中西部三线城市再摘一轮果子”的想法在房产界已付诸行动。中西部地区普通居民购买力比东部低,制造业的中西部转移才刚刚起步,如果提前透支房价,其接受东部地区经济辐射的进程将滞缓。在制造业的成本构成中,土地成本和潜在的房价成本,都会体现为建设和工资成本。
重点监管外资基金动向。目前,国家对外资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所设置的门槛并不高,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这对财力雄厚的外资基金影响不大。政府应将外资基金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通过税收、外汇管制、投资规模等手段,对外资基金进入境内进行有效监管。
(来源:新华网-半月谈 作者:徐寿松 蔡国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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