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軾再次把矛頭對準經濟適用房,是因為他認為經適房存在著效率低、不能創(chuàng)造財富;購買機會不平等;創(chuàng)造腐敗機會等弊端。
不可否認,經濟適用房建設中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但真要將它叫停卻為時尚早。我們需要的是不斷改進經濟適用房制度,而不是一棒子將經濟適用房打死。
茅于軾認為經濟適用房不能創(chuàng)造財富,價值沒有提高,一套房子能賣100萬元,消費者也愿意100萬元購買,政府卻80萬就賣。這是用純粹市場經濟的視角看問題,而忽略了經濟適用房的社會保障性質。這就好比上大學的學費問題,如果純粹用“購買意愿”來看,有人也會愿意花50萬元進北大。中國富豪子弟那么多,以一年50萬元的學費來專門收富豪子弟入學,也會收滿,但這意味著北大的學費就該是一年50萬元嗎?對于北大目前的學費,政府是承擔了其中一部分的,如果將教育也當作純粹商品,那么北大的學費當然也應該大幅提高。
簡單地用商品價值來看問題,不僅是經濟適用房的價值沒有提高,不能創(chuàng)造財富,即便茅于軾先生所提倡的廉租房也是如此。如果按商品價值看,廉租房也是沒有創(chuàng)造財富,價值得不到提高。但要看到,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目的不是為了創(chuàng)造經濟價值,而是為了創(chuàng)造社會價值,保障民生。只談經濟價值,不談或少談社會價值,似有偏頗。
至于購買機會不平等、創(chuàng)造腐敗機會等等,這都不是經濟適用房獨有的現(xiàn)象,在廉租房以及商品房中都存在,以這個原因來叫停經濟適用房,是將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潑出去。按茅于軾先生的邏輯,廉租房和商品房似乎也應該叫停。再者,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可能存在腐敗機會,比如招聘公務員、比如政府賣地、比如高考錄取、比如招考研究生等等,都出現(xiàn)過腐敗現(xiàn)象。難道也應該把這些都一棒子打死嗎?
購買機會不平等、創(chuàng)造腐敗機會等問題,根子出在人身上,而不是出在“經濟適用房”這個概念上。“經濟適用房”并沒有先天原罪,各地防止經濟適用房短時間內轉手倒賣的舉措不可謂不好,只是在執(zhí)行方面軟弱無力。至于解決方案,一是要加強經濟實用房購買的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從而達到購買機會公平;另一方面是加強懲戒措施,讓經濟適用房真正是針對于中低收入、急需住房的人群。(歐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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