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著京滬深穗等中心城市房屋成交量的上升,不少投資者已能感覺到樓市回暖,幾年來受到壓抑的、對住房的剛性需求開始釋放。而隨著人們環(huán)保意識的增強,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提高,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喜歡購買帶有裝修的房子。但是,有關高檔裝修房背后所承受的稅費因素,很多消費者卻并不知情。
比如,消費者購買裝修越高檔的商品房,就要付出越多的契稅和維修基金,而如果購買毛坯房,這些稅、費則可以不必支付。那么,這些規(guī)定合理嗎?它將會給你未來的房屋轉讓帶來哪些不利因素?廣州的開發(fā)商為何不愿意幫助消費者合理避稅?
“我跑了好幾個月,好不容易看上了一套帶精裝修的商品房,想著房價快回暖了,樣板房又裝修得很漂亮,趕緊下了10萬元的訂金。沒想到后來上網一查,才知道裝修費全打在購房合同里,所以我不但要為這些裝修交3%的契稅,還要為裝修交住房維修基金。我買的這套房147平方米,每平方米按4500元的標準裝修,總共要多交1.98萬元的稅。而維修基金也是跟房價成正比的,也要多交錢,可是住房維修基金又不負責維修室內裝修,這樣太不合理了!”一位市民的抱怨,在廣州極具代表性。
裝修費納稅源于一份批復
詢問這位市民所購房樓盤的經銷人員,情況屬實。
記者問,高檔裝修打進房價里,讓消費者為此多交一筆不菲的稅和費,豈不是很冤?那不等于是鼓勵消費者購買毛坯房嗎?為什么不將裝修費分開讓購房者少交稅?為國家額外多收稅,對開發(fā)商也沒什么好處啊?這位經銷人員吃驚地望著記者說:“你不是開玩笑吧?能買得起這種房的都是有錢人,國家說裝修要交稅我們就按國家政策辦。而且多交稅對開發(fā)商怎么會沒好處呢?”
記者調查后發(fā)現,關于裝修費是否納入購房合同并征收契稅一事,2007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一份《關于承受裝修房屋契稅計稅價格問題的批復》。這份批復是針對江蘇省財政廳的,文中說:“你廳《關于對房屋買賣契稅計稅價格構成問題的請示》收悉,批復如下:房屋買賣的契稅計稅價格為房屋買賣合同的總價款,買賣裝修的房屋,裝修費用應包括在內。”這份批復同時抄送全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及財政部。
有網友表示,即便不以稅收法定原則嚴格要求,征稅決定起碼也應通過正式方式頒布與施行。以一份對某省的請示批復就確定征稅范圍讓人想不通,這樣增加稅收的方式是否太過隨意,能夠體現出對于公民財產權利的必要尊重嗎?
國稅總局前后規(guī)定有沖突
記者進一步查證,在有關二手房交易的稅收政策里,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了購房者納稅時可以扣除合理費用,這些合理費用包括:納稅人按照規(guī)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xù)費、公證費等費用。國家稅務總局這份文件規(guī)定,納稅人能提供實際支付裝修費用的稅務統(tǒng)一發(fā)票,經稅務機關審核,其轉讓的住房在轉讓前實際發(fā)生的裝修費用,可在15%的比例內扣除。這樣,購房者只要保留原裝修發(fā)票,或到裝修公司補開一張發(fā)票,即使多掏個開票費,也可以從少交各種稅收上剩下一大筆錢。
按照這一政策,國家稅務總局似乎也認識到,要老百姓為裝修費交稅是不合理的。但為什么在一手房購買時又沒有這一扣除呢?這種矛盾帶來的又一個嚴重后果是,未來此類新房轉讓時,賣房者拿不出單獨的裝修發(fā)票,就無法“合理扣除”,這樣,這筆高價裝修費的契稅就要一直由交易者重復納稅。
網友認為,無論是從保障房屋居住安全、節(jié)約資源、保護環(huán)境考慮,還是出于推廣房屋節(jié)能的需要出發(fā),都應提倡、鼓勵建設裝修房。如果購房時還須為裝修費用納稅,許多消費者可能就不愿意購買裝修房了。節(jié)能行為應當受到政府鼓勵,撇開裝修費納稅的合理性不說,單從鼓勵人們節(jié)能來說,政府也應放棄對裝修費用征收契稅。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