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解读房地产产权办证难的问题时透露,10月1日起,广州购房的业主们在与开发商合同约定办证期限过期后,可自行单方面办到房产证。同时,广州正在研究政策解决开发商走佬业主如何办证的问题。
针对在办证难中存在的开发商作为申请登记主体要帮业主办证的问题,10月1日即将实施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中提出了新的举措,即:未获得房产证的业主在其与开发商约定的办证期限过期后,可单方面凭房产预告登记办理房产证,但业主所买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已经初始登记。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该人士指出,此前有媒体误解为只要买了房业主就可单方自行办证,实际上,楼盘必须先进行大确权,才能办理业主房产证,业主的房产证办理实际上是开发商房产的转移登记。而对于开发商走佬问题,该人士透露,目前已形成有利于小业主办证的倾向性意见,正在等待有关方面研究确定这一政策。
此外,对于业主通过对开发商提起诉讼获得房产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该人士表示,并不是有了法院判决就可办理,而是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楼盘规划验收合格;其次,有业主胜诉的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这样业主才能办到证。(记者 田桂丹、童丹)
房产证难办八大原因
开发商没有提供用地、规划、报建等诸多资料对房屋进行初始登记这一“大确权”;
楼盘用地手续不完善,比如,因历史原因导致用地和报建单位不一致;
存在部分违法用地,而这些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理;
开发商规划报建不完善,存在“报少建多”、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结构(比如:飘阳台擅自改为封闭);
未办理规划验收,而规划验收合格是领取房产证的基本条件为经营不善,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等等,目前大多数无法办证的原因都是税费未缴清;
虽已初始登记,但开发商没有为业主的房产证申请登记,或者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补偿差额面积等纠纷;
开发商不存在,即房产确权申请的主体没了,“这也是解决历史遗留的难办证问题中最棘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