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如果丁冰被罢免,小区的问题还解决不了呢?
兰:没有关系,起码我们的问题已经引起关注了,只要被关注,就一定有解决的那天。
利用选民身份不算用政治权利施压
画外音:针对罢免人大代表事件,有专家分析,从司法阶段到行政渠道的转向,表明业主维权的途径正从单一走向多元。
新京报:通过这几年的维权,有怎样的感受?
兰:业主在维权上处于弱势地位。像我们年轻人基本都在上班,时间有限?⑸滩灰谎,他可以有专门的人和你来谈。他一般都采取拖的办法,一拖、二等、三走法律程序。再经过一个一审、二审,把业主都拖凉了。
我觉得我们小区能成为一个很好的维权样本,我希望我们的维权成功能给别的小区一些经验。小区内的业主素质很高,而且非常团结,业委会也一样。我们会一直斗争下去的。
现在退休的老人都已经把和开发商做斗争作为生活的“乐趣”,退休了,他们有的是精力和开发商斗。
只要不断反映问题,就一定会有成功的那天,考的就是韧劲。维权要成功,耐心是关键。
新京报:在你看来,业主和开发商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选民和人大代表又是一个什么关系?这两种关系有相同之处吗?
兰:我们一直认为业主和开发商应该是一种公平的买卖关系?⑸淌巧倘,赚钱是应该的,但是赚钱之后他应该提供与之相对等的服务和商品。但是现在业主在这个买卖关系中因为种种原因处于劣势。
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代言人,选民和人大代表之间是水和船的关系。对于人大代表,我可以选你,也可以不选你。现在我们就认为丁冰损害了我们的利益,我们当然就可以不选他。选民和人大代表也是一个公平的对等关系。
我认为人大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业主和开发商的关系之间并没有相同之处。一个是买卖关系,一个是为我代言,为我服务的关系。
新京报:你们这算是以强势选民的身份来维护弱势业主的尊严吗?用政治上的权利给经济方面施压?
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句话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毕竟人大代表还是要由选民来选的,我们作为选民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有一定的政治权利的。而作为业主,我们面对开发商的种种拖延,只有买卖关系,会更弱势一些。
不过,只有大多数选民联合起来才有了罢免的权利,我相信只要是正义的一方就是强势的。也不算是施压吧,只是动用可以动用的一切维权手段。
新京报:有人说,罢免人大代表是小区业主引起注意的一种维权手段,你认可这种说法吗?
兰:可以这么说,坦率来讲,老百姓维权很难,要想达到维权的目的就要抓住契机。罢免人大代表是我们抓住了一个可以引起关注的契机,说成是一种手段也未尝不可。
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这么说,如果丁冰没有做这些事情,我们什么也不能做。我们是从事实出发的,这一点上没有错。
新京报:你曾经说过希望能够通过此事提升维权的高度?
兰:我想我们的罢免案也给政府提了醒,我们能够对政府部门起一个监督和督促的作用。
争议:罢免程序能否启动?
根据《检察日报》的报道,丁冰是天津河东区向阳楼街道办事处下属的向阳一居委选区直接选出的区人大代表。
天津人大系统一位人士分析,提出罢免丁冰代表职务的星河花园住宅小区选民,隶属向阳楼街道办事处临池里居委会选区,也就是说,丁冰这个代表,不是罢免案动议人所在选区直接选举出来的。按选举法“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才能启动罢免程序的规定,这个罢免案可能不成立。
不过,该人士又称,由于选区划分比较复杂,有的按单位划分,有的按居住地划分,有的按户口划分。这196名签名提出罢免丁冰代表的选民,有可能部分属于向阳一居委选区的选民,如果这样的选民达到了50人,罢免程序就会被启动。因此,需要对196名选民的资格进行详细核实,人大对这个罢免案处理起来非常慎重。
至于是否罢免成功,最终的决定权在原选区的选民,超过半数的选民通过就罢免成功,否则罢免失败。
而选民代表兰群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人大关注的应该是选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而不是一些细枝末节上的问题。(张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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