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看中了长宁区的一套别墅,与上家谈好成交价650万元,但在签订合同时,上家要求合同价做到500万元,如果王女士不答应,多缴的税费就由王女士承担。此后的几次看房,上家无一例外都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据记者调查,在目前的二手别墅交易中,以“做低合同价”的方式避税已成为一种通行的做法,做低房价少则四分之一,多则甚至一半。
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500万元的别墅,买卖双方在递交给交易中心的合同中写明以450万元成交,而另一份合同则以花园修缮费、装修补贴费等名义将50万元的差价补足。这样,剩余5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税及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就可以轻易避掉了。某些中介公司为了促成交易,会主动授意业主逃税的方法,有的甚至请评估公司共同参与做低房价,用正规的评估报告通过房产交易中心的审核。
据了解,做低房价在前几次宏观调控中已经开始出现,今年多项税费调控政策出台后,“做低合同价”的这种避税方式更加被买卖双方广为“流传”。由于别墅属于高档产品,一旦交易所产生的各种税费远远高于普通住宅,各项税费累计缴纳的费用达到几十万元。因此,别墅业主转手时往往要求下家配合做低房价。因为别墅土地资源稀缺,市场中现有的项目都是前几年批准开发的,成交一套少一套,所以别墅业主不怕下家不接受。
据某公司负责人透露,其公司经手的别墅交易基本都做低房价,目前没有一套交易受阻。由此看来,目前的房产交易税收政策确实存在一定的漏洞,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唐颖豪 沈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