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5日电 2007年,物业税的出台将作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量级后备“武器”。对地产业人士和普通民众而言,最关注的莫过于物业税将对房价产生的影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评论员杨红旭在《第一财经日报》上撰文指出,物业税将不会对供求关系产生明显作用。在成本降低和政策取向两个因素的作用下,整体房价将不可避免的有所下降,具体下降多少受很多因素牵制,但30%~40%的大幅下降将很难会出现。
文章认为,就目前中国商品住宅价格而言,决定房价的因素大致有以下几个:供求关系是第一因素,政策取向是第二因素,产品成本构成是第三因素,产品质量是第四因素,开发商企业及项目品牌可归为第五因素,其他还有通货膨胀等因素不再一一列举。文章说,物业税的出台,将主要影响到产品成本,目前的房价包含了几十种税费,如果加上土地出让金,则形成了很大部分的房价构成成本,而物业税的实质在于把这些税费均摊成70份(以住宅为例),由开发商的头上转移到小业主的头上,按年收费。这样,则产品成本将大幅降低,从而使房价下降。
同时,现阶段的政策取向也是抑制房价,但房价最终能否降下来最终还得看供求关系。文章指出,随着开发成本的降低,应该说是降低了房地产开发的资金门槛,有利于吸引开发商扩大经营。而需求方面,在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条件下,随着产品成本的明显下降,房价也会有所下调,这会刺激部分中等收入者(尤其积蓄较少但收入并不低的年轻人)加入购房行列,虽然物业持有成本上升,其性质类似于按揭贷款对住宅消费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物业税大大增加了保有成本,而且最终必然实行累进税,越是大户型、越是豪宅其率税越高,这样无疑会打击房地产投机、投资需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大户型的自住性需求。
文章最后指出,物业税有助于增加供应,或者说至少不会影响供应,对于需求则是具有鼓励和抑制的双重作用。若按建设部刘志峰的说法,开始肯定是重点先对大户型开征物业税,而对于自住性的中小户型(极有可能以90平方米为分界线)或者暂时免征或者象征性的少征一点。如此一来,从需求上考量,物业税开征后的中短期内,并不会对市场需求产生明显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