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建设银行正式对外公布,对符合政策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具体根据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是否系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及房贷中心掌握。
建行细则一发布,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金融时报》26日发布评论指出,建行正式公布房贷细则,可能意味着商业银行之间互相观望、相互博弈的阶段已告一个段落,估计其余银行也将在近期内相继公布其房贷新政实施细则。在个人住房贷款领域,建行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截至2008年9月30日,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6751亿元,继续居于同业领先地位,建行表态的意义自然不容小觑。
不过,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杨文武博士看来,建设银行细则未明确二套房政策,表明房贷政策的根本性思路仍在探索中,央行、银监会以及各个商业银行不排除会出台更新的房贷政策。而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专家蒋华东研究员看来,建行最新出台的房贷细则,表明金融机构的房贷政策已基本放松,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都可适度调整,而且可以享受相应的利率优惠,下限调整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成都已有几个楼盘在悄然享受房贷新政,只不过相关银行对此很低调。有业界人士认为,在农行、光大、建行发布的新政细则中,都透露了一些模糊的信息:二套房可能会松动。对此,蒋华东研究员认为,政策思路越辩越明,11月21日,本报发表《专题报告聚焦改善型住房二套房贷已适度松绑》的文章,就有助于社会各界正确理解“改善型住房政策”,有助于银行开“金口”,建行房贷细则24日出台,基本印证了文章的判断。
10月22日,作为改善民生、刺激内需的配套政策,央行发布房贷新政。然而,10月28日农行率先出台房贷细则后,仅过了一天便召回;11月3日光大银行推出房贷细则,仅仅过了5天便重新回炉,此后各家银行即对房贷细则“犹抱琵琶半遮面”,各地房地产市场陷入严重的观望期。作为房贷大户,建行一个月后才“一锤定音”,公布房贷细则。银行公布实施房贷新政细则为何如此艰难?《金融时报》的评论指出,对信贷风险的考量,是银行实施新政细则难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银行的角度来说,监控房贷风险是必要的。但从逻辑上讲,只要不再向投资炒房者不加限制放贷,对改善型自住购房者放贷,信贷风险并不大。居民购买第二套房不单是为了投资或投机,还有改善住房条件、变更工作需要重新购房等情况,这些自住性购房确实需要信贷支持。无论是首次置业,还是改善居家条件进行二次购房,都是合理的市场需求,也是“民生政策”不能忽视的对象;而对“扩大消费,拉动内需”来说,显然改善型购房者的消费能力往往比首次置业者大;因此要“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就须释放改善型购房者的消费能力!如果卡住改善型购房,楼市就会持续滞销甚至垮掉,就会殃及宏观经济。(姜必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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