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广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住房保障办就此问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独家采访获悉,参与问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出了四大“药方”,包括提高保障房小区容积率,对部分上世纪80年代“新村”加建改造,允许企业自带土地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完善城市周边地区保障房配套等。
存量地基本用完闲置地难收
随着存量用地已基本消化完毕,闲置土地受到地块面积、区位和实物收地难度较大等因素限制,广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昨日参加市住房保障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破解住房保障发展难题”为主题的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就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来源渠道问题进言献策。
“城市规划技术指标继承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广州的指标要求是1平方公里住1万人,现在的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保障性住房规划技术指标应该有别于商品住宅,否则,建成的住宅将背离政府和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与会的代表、委员直言不讳地说道,并认为解决建设用地不足问题可以从节流和开源两方面入手。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首先提出提高保障房小区容积率,“保障性住房应立足于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土地利用应更加集约节约,可以通过调整建筑规范,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的容积率来切实解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开发强度不足的问题,将有限的土地使用好。”
建议盘活闲置工矿仓储用地
代表、委员接着建议,对市区部分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新村”进行改造,如可以对6层以下住宅进行加建,原业主可以置换到新加建的住宅,腾退的住宅用于安置廉租住户,或者对原低层住宅进行拆3建2来改造,通过提高容积率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同时,在土地挖潜方面,代表、委员提出,盘活部分国有企业在历史上通过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但目前闲置的工矿、仓储用地,允许企业自带土地、资金参与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优先解决该企业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职工住房困难的同时,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解决登记在册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此外,代表、委员希望,在城市周边地区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同时,完善配套建设,在解决住房的同时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就业问题。
与会代表、委员还就探索发行“政府债券”增加经济适用住房融资渠道问题,通过“由租转售”方式解决新参加工作职工购房首付款不足问题,探索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办法解决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但无能力购房的“夹心阶层”的住房问题以及完善基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记者李婧、蒋悦飞 通讯员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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