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破购房者普遍存在观望的局面,我市开发商可谓绞尽脑汁,继推出特价房、无条件退房等举措之后,近日又有开发商推出“跌价补偿”营销新举措。
“保价购房、跌价补偿”——这是位于南岸区的某楼盘推出的营销新举措。据该楼盘置业顾问解释,所谓“保价购房、跌价补偿”,指的是如果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楼盘出现打折降价,业主可获得降价补偿。至于该楼盘价格保底的期限,将持续到2009年5月交盘时。
据了解,该楼盘去年12月开盘,均价约5200元/平方米左右,从售房部的销售报表可以看到,“3.15”之前,600多套房源有近350套住房还未出手。据说“3.15”当天该楼盘推出“跌价补偿”新举措,十天内共卖出了29套住房。置业顾问称,不少观望中的购房者都是冲着这一举措最终下叉的。
业内人士认为,“价格保底”不失为一个新尝试。因为目前重庆楼市低迷,开发商对新楼盘如何定价是个棘手问题,不降价,销量难上去;降价呢,一方面可能引发前期业主索赔,另一方面又可能引发新的降价预期。
但对于开发商号称的“零风险、零忧虑”置业,业内人士表示,“价格保底”举措并不能真正解决住房的保值。其核心问题在于,“价格保底”有一定期限,今后如果房价出现下跌,如何补偿也是个复杂的过程——推出的“跌价补偿”方案,房屋的市场价值并不完全由市场确定,而是以开发商对该楼盘的报价为准,这给开发商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周围楼盘普遍降价时,如果该楼盘大部分已销售出去,开发商完全可以坚持不降价;尤其是当所有房子卖完后,“跌价补偿”所依据的市场价值也就没有了“标准”。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主任沈功伟指出,开发商销售房屋单方面作出某些承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譬如房价标准、时间认定标准以及赔偿标准等。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凭此下叉,虽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但能否真正执行,规避风险还需看开发商是否不折不扣地履行承诺。(陈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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