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一阶段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天津本应在下半年上市或开工的许多项目迟迟按兵不动,或找理由推迟开盘,或明言放缓工程进度,捂盘捂地风气骤起。从一手房市场供应量和二手房市场近期的火爆程度来看,房屋供求不平衡的矛盾在近两个月有所加剧。
五花八门的捂盘类型
记者通过暗访发现,目前实行捂盘的项目不在少数,有的领证后迟迟不开盘,有的一栋楼分批销售,有的跳空高开吓走购房者,还有的推迟工程进度等等,不一而足。
第一种是领证后故意不开盘,或放缓开盘。记者在位于梅江潭江道上的一个高档住宅项目了解到,该项目的全部销售许可证已于2007年6月拿到手。而从7月底开始,那些位置好的楼座就被“封盘”了。而此时的均价已达到9900元/平方米。当记者问到封盘原因时,销售人员的回答:“没有为什么,这是公司的决定,我们也在等通知。而且再开盘,一定不是这个价格!
第二种是跳空高开,吓走客户。在中北镇板块最东边的一个项目,记者曾经问过一套一楼带院的房子,当时价格是6300元/平方米,然而仅仅过了3天再问,价格竟然飙升至7500元/平方米。
第三种是推迟工期以求晚开盘。如位于河东区的某地块,本打算今年底明年初动工,但因周围一块地拍出新高价格,便决定推迟工期以求更高利润。再如老城厢某楼盘,也明确表示本计划于今年年底开盘的楼座要推迟到明年。
从近两个月天津市的二手房交易情况来看,许多刚性需求客户已被挤入三级市场。记者在各大中介的店面了解到,部分地区的二手房尤其是次新房严重供不应求,价格也快速上升。以次新房较为集中的梅江地区为例,往往一套好的房源在网上登出当天,看房的客户就能达到10-20批次,最快的4个小时之内就能卖掉,房屋单价每个月平均能上涨500-800元/平方米。
捂盘原因各不相同
捂盘捂地,究其根本原因无外乎企业能够赚取更大利益,而直接原因却各不相同。记者了解到,一种企业是纯粹为了惜售卖高价,无需多言;第二种是观望政策。如等待“两税合一”政策的明朗。据开发商透露,两税合一后,即使房屋定价不涨,企业利润也能增长8%左右;第三种是一些实力稍弱的企业,在目前土地出让制度下很难与上市公司等外来企业竞争,土地储备能力不足,因此保有现有项目,慢慢出售,赢取最大利益就成了唯一选择。
开发商同样应警惕风险
捂盘捂地显然增加了整个市场的风险,无论是在消费者一方还是在开发商一方。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捂盘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北京佳程房地产天津公司总经理王哲指出,即使开发商认为在天津的大好形势下,市场风险可以为其所忽略,政策风险的利剑依然悬在头上,并且一定要被重视。随着近期《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简称“国发(2007)24号”文件)的出台,国家新一轮宏观调控政策的重点将放在加大供应量和调整供应结构上。目前一些城市已在准备出台相应的细则,如北京的“经适房、两限房与商品房混建”政策等。这样的政策一旦落实,开发商抬高售价卖出房屋的难度将大大增加;再如提高首付、加息之类的政策,都将对需求产生一定抑制作用;此外,还不排除各地政府会出台严惩“捂盘惜售”的政策。
捂盘界定说易行难
既然捂盘捂地给整个市场带来风险,管理是在必行。近两年来,政府一直在加大对“捂盘惜售”的管理惩治力度,但许多业内人士认为,捂盘捂地在界定上还存在着很多模糊地带,管理上也有操作难度。
从相关管理规定上看,只有拿到销售许可证而迟迟不开盘的现象,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捂盘”。这样一来,开发商有很多擦边球可打。比如说,第一,拿到销售许可证,可以只开其中的很少一部分,对于这种做法,似乎没有规定说不允许;第二,政府只规定了开发商拿证后必须销售,但没法规定楼盘什么进度去拿销售证。毕竟,楼盘工程进度只是拿证的必要前置条件,不去拿预售证的开发商可以有很多理由,如资金紧张、建材供应不足、天气不好影响工期等等;第三,对于已界定的“捂盘”现象,没有惩处的细则,所谓的“责令整改”往往落得“隔靴搔痒”的下场。
呼吁政府加大管理力度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明显的捂盘现象,购房者可以进行核查举报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凡是领取了销售许可证的楼盘,每卖出一套房子都要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如果开发商有销许而迟迟不开盘,或开发商声称某套房屋已经售出,而房管局的备案中没有该套房屋,则可以到房管局进行举报,由房管局进行相关处理。
而对于不好界定的“捂盘”,业内人士建议,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减少这种现象:
一是从市场角度调控。如能落实第24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并尽快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信息公布,那么购房者在市场预期和购买信心上将得到很大调整。捂盘捂地的开发商也从而必须考虑市场承受能力。
二是加大调查和惩处力度,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做法。如今年上半年南京一楼盘因多次推迟开盘时间,涉嫌囤房惜售,被南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勒令项目停盘6个月,并且还要求它在恢复销售的时候不能涨价。随后南京市还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明确开发商“捂盘”惜售产生的成本一律不计入房价。物价局在抓好普通商品住宅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批后管理、加强巡查等工作的同时,督促“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尽快上市。(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