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0日)是南京市实施楼盘“一房一价”的第一天,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开发商必须在售楼处明确公示基准价、浮动幅度、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销售单价、总价等信息,那么实际情况究竟怎么样?记者昨天进行了探访。
当记者陪同朋友来到新街口附近的一家单身公寓楼盘时,热情的售楼人员立即推荐起了他们的楼盘。在听完了介绍后,记者提出想看一下该楼盘的价目表,售楼小姐便指向了门边的一幅标价牌。记者看到,标价牌上的信息比较详细,诸如楼幢、房号、朝向、单价、总价、优惠幅度全部罗列上去,一些南北方向的位置较好的房源已被贴上了“红花”,但是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这两项内容并没有公示。
当记者就此向售楼小姐询问时,她表示自己并不知情,并找来了销售负责人。据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公司这两天正在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制作新的标价牌,由于尚未完成,所以暂时没有公示出来,不过他说公示后在价格上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打算购房的话最好还是早点下定。
随后,记者一行又来到城北一带的某楼盘售楼处,发现价格牌上依然没有房价浮动幅度的信息,当记者提出疑问时,一位售楼人员表示如果打算买房的话,标价牌上的信息足够清楚,每套房子的价格、朝向、销售状况已经完全公示了出来,有没有“房价涨幅”对买房人来说意义并不大。
针对记者探访而来的情况,南京大学一位专家表示,由于昨天是周末,一些开发商可能心存侥幸,认为相关部门并不会组织人员挨家挨户查,因此在“一房一价”的落实上并不到位。
根据规定,普通商品住房的开发商要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基准价,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在售楼处的醒目位置张贴标价牌,明示其基准价、浮动幅度(最高5%)、综合差价(楼层、朝向、环境)、销售单价、总价等具体情况。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则认为,即使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该政策,开发商仍有空子可钻,比如在基准价、浮动幅度上玩“数字游戏”,或刻意制造热销假象,令购房者根本顾及不上“一房一价”等,该人士建议说,物价、房产、工商等相关部门应联合起来,加大对不良开发企业的震慑,给购房者以充分透明的空间。(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