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百度搜索关键词“房地产裁员”,会弹出310万篇相关网页,全国各地都出现了房地产企业裁员的报道。受全球金融危机与国内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我市也不例外,频频传出“某某开发商又裁员了”的消息。
一股裁员暗流开始涌现重庆楼市,与此相反的是,当前一些房地产商却抄底“人才市场”,高调招兵买马。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现在还没有达到企业裁员的高峰,但更多开发企业将进入人员调整期,部分企业更是借机改善人才结构。
开发商、房产中介各施裁员手段
置业顾问转行家政服务
房地产行业裁员之风越演越烈,被裁人员不得不另寻生路,不少人甚至参加培训以期顺利转行到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行业。昨日,重庆劳务网CEO雷启旭向记者透露,在本次他们与重庆汉家家政公司的家政人员培训中,居然有房地产行业的从业人员。
雷启旭告诉记者,即将开办的由菲律宾家政讲师进行的家政培训班有学员20多名,其中7人是原来在房地产行业做置业顾问的!熬菡庑┎渭蛹艺嘌档闹靡倒宋式,他们都是被房产公司裁掉的!
开发企业:瘦身过冬
其实,最近重庆裁员的开发企业不在少数。据记者了解,我市几家知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有裁员行动,比如江北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首批近20名裁员名单已经公布,而据媒体报道,我市另一大型开发企业的裁员比例更高。
“公司也正在酝酿裁员的事情,得想一个比较好的方式!北本├从宓囊患抑⑵笠蹈弊芫硐蚣钦弑硎尽>莞霉灸诓咳嗽蓖嘎,公司可能采取合并部门的方式进行裁员,合并的部门就是办公室、行政部、人力资源部,文员、后勤等成为首裁对象。
重庆HR联盟相关负责人陈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少房地产企业也对一些副职管理者进行裁员,“比如渝北好几家中小房企都将策划部主管或者销售部副经理裁了”。
房产中介:断臂自救
不单开发企业开始大量裁员,不少房地产中介公司也不例外,而中介公司多采取裁掉工资成本较大的管理层人员的“断臂”方式裁员。
有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一外地来我市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上月底裁了两名来自香港的高级管理人员。据了解,被裁的管理人员职务为公司区域总监,其薪酬待遇为年薪15万元。
我市本地一房产中介老板也因当前交易清淡,放了总经理的“长假”。
中原地产副总何伟坚表示,从目前的房地产行业裁员情况看,置业顾问是裁员比例最大的。一方面,房子不好卖了,一些开发商就解散了公司的销售队伍,将项目交给专门的营销代理公司,另一方面,房产中介收缩门店,也会裁掉大量的置业顾问。
裁员原因:资金紧张
对房地产行业的裁员行为,多数受访者均认为开发企业业务下滑从而导致资金紧张是裁员的主要原因。
可以看出,节约工资成本并不是开发商大量裁员的真正原因。我市某开发企业老总告诉记者:“除非开发商所裁人员全部是薪酬很高的高级管理人员,否则控制工资成本的原因就有假,因为销售员工的工资主要来源于销售业绩的提成!
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了解到,一般楼盘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都在1000元左右,大多数收入来源于卖房提成。而目前楼市萎靡,交易放缓,影响了开发商的销售节奏和回款速度!岸甑子置媪僖写罱崴、各种建筑结款等,使开发商资金越发紧张”。
逆势招聘改善人才结构
在大多数房产企业不断裁员的同时,也有部分企业逆势而为,高调招聘合适人才。
我市江北一家开发企业负责人表示,房地产业发展的十多年来,行业人才发展水平有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仍然比较缺少一些既懂规划建设、又懂营销策划的人才。从最近一些开发商的人才招聘需求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
据记者了解,一些最近招聘人才的房产中介公司也对招聘人员提高了要求。多数中介公司的新员工入职必须有交易业绩。
业内表示,本次房地产业的裁员将使房企进入人事调整期,也是开发商调整人才结构的最佳时机。
目前还未到裁员高峰
虽然目前房地产业裁员信息不断见诸报端,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房地产裁员危机的传导效应在向更大范围内扩散,或有更多房地产从业人员因为销售不济而自动或是主动地失业,真正的裁员高峰还没有到来。
中原地产副总何伟坚表示,从宏观经济来看,国家出台了多项措施扩大内需,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但目前市场信心却显得明显不足。对目前正在苦苦支撑的中小开发企业来说,一旦市场在他们的极限范围内没有根本改善,房地产行业的裁员高潮就会出现。
有一网调结果显示,纺织业、钢材业、汽车业、金融业以及房地产业等,其遭受的裁员压力都比较大,比例分别为10%、12%、11%、11%以及15%。其中,房地产业所占的比例最高。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下半年房地产市场走势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政策适度的调整,贷款有保有压,适度支持消费,市场朝着总量基本平衡、价格基本稳定的方向发展。另外一种可能是市场继续观望,销售低迷,一些房地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发资金更加趋紧,价格与销售双双下跌,使企业和市场陷入困境。
企业裁员20人以上要报告
“企业裁减人员有严格的程序!弊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的,其裁减人员方案要向劳动部门报告。
该负责人称,根据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裁员只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按《劳动合同法》,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可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记者 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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