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安置房源真实性及拆迁许可 居民诉区建委
因质疑安置房源的真实性以及对拆迁许可证签发程序存有疑义,丰台区骆驼湾234号院的54户居民对丰台区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丰台建委)、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综投公司)提出行政诉讼,昨天丰台法院公开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昨天上午,原告诉讼代表吴晓军在法庭上陈述,今年7月25日,综投公司以“致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B6-B7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套住宅楼房居民的一封信”形式告知居民,丰台建委已向综投公司签发了“京建丰拆许字[2009]第72号”《拆迁许可证》,决定对三路居骆驼湾234号院居民住宅进行拆迁。在随信附上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中,除了货币补偿,居民还可通过定向安置房源选择房屋置换。按照拆迁相关规定,应向被拆迁人“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但正是这个被开发商称之为“C9定向安置房”的房源信息 引爆了居民强烈不满。
“在开发商出示的沙盘和效果图中,三年后才能竣工的C9安置房非常美好,但经过居民多次实地走访发现,位于丰台12中北门附近的这片地仍居住着周庄子村的很多居民,开发商承诺的信息根本无人知晓!蔽庀硎,居民向市建委、市发改委都进行过查询,但没有找到任何有关C9的文件。
在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中显示,8月28日,市发改委给居民的书面告知书称:“C9” 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这也意味着,目前综投公司的“C9定向安置房”,还未立项。
在昨日开庭审理中,丰台区建设委员会的代理人称,建委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综投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因符合条件,在5月22日,他们向该公司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
据居民介绍,拆迁地区内共住有600余户居民,按照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而丰台建委代理人称,根据规定对于拆迁居民户数在500户以上的项目,应当组织拆迁许可听证。但该项目分为建设用地,及代征绿化用地。此次颁发的为建设用地部分的拆迁许可证,该部分地区人数并没有达到规定听证的数量。
另外,就居民所称的安置房没有任何手续问题,该代理人则表示,他们是经过审查,确认承建公司符合条件才颁发许可证。目前,该安置房地块的居民,已经在承建公司的协商下搬迁,同时各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在长达3个小时的质证过程中,双方就拆迁听证会、建设用地拆迁许可证获批程序、货币补偿依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论述。昨天,法院并未宣判。
探访
渣土堵路居民出行不便
昨天早晨,记者在三路居骆驼湾附近看到,空旷的大片地面上散落着碎砖烂瓦,仍有居民居住的234号院内矗立着两栋斑驳的楼体,居民李女士说:“原来各家取暖就靠隔壁院里的锅炉房,但那边达成了拆迁协议,产权单位的锅炉和暖气全拆掉了!庇捎谝惶跬ㄍ鲈舐返男〉澜诒淮罅吭炼伦,这里的老人孩子每天不得不多走800米才能走到丽泽路乘坐公交车出行。
回应
建委:安置用房审批立项尚未获得
在昨天庭审过程中,丰台区建委代理人出具了多份法规和审批手续对应居民的诉讼,并对居民质疑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居民们提出的核心问题:“C9安置用房是否有审批立项手续”,这名代理人在庭上承认“尚未获得”。但他表示, C9地块正由承建公司与当地居民进行协议搬迁,同时各项手续正在审批办理过程中,希望居民能信任政府。同时,他表示将对拆迁过程中给居民生活造成的不便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