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和万科在南京降价售楼将要受到物价部门和房管部门的处罚的消息引起一场口水战。根据有关媒体报道,南京市物价部门已经于日前向南京万科发出《价格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而对南京恒大还在调查中,但是,“查处是不可避免的”。
截至昨日下午,国内几大门户网站的回帖显示,网友几乎都一面倒地反对南京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价格干预行为,而对南京有关部门辩称的价格干预系出于“对老百姓负责、防止出现烂尾楼,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说法以及相关企业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说法多表示不理解、不认同。为什么多数老百姓对有关部门宣称的基于维护其利益的执法行为不买账,以致于一个本来简单的价格执法事件最终闹得沸沸扬扬,这不能不引起有关部门反思。
首先,有关部门在执法时所宣称的企业以“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属于不正当竞争”是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毕竟,判定企业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除了看企业是否低于楼房成本价销售外,还要看企业低价销售是否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等等。而无论是所售楼盘的建设成本,还是企业的降价销售目的,都不是有关部门一家可以说了算的,必须有翔实的证据支撑才行。譬如公布建房成本、公开相关企业借降价排斥同业以谋取地区垄断的证据等,遗憾的是,至今有关部门的表态及说明似乎没有给百姓一个合理的答案。
其次,降价销售与出现烂尾楼也不能简单划等号,二者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以“开发商不是慈善家,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发生”这样模棱两可的话来解释政府行为显然是不够的。对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来说,除了证据还是证据,基于行政行为合理原则,有关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给公众解释其为什么如此作为的逻辑。
再次,对于南京有关部门来说,应该厘清的一个误区是,稳定房地产市场是政府的责任,但不是民众的责任,更不可能是个体民众的责任。百姓不可能同意损害其利益的房地产市场维稳,对政府来说,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唯一合法性就是符合公众利益,而不是损害其利益,否则其任何行政行为将从根本上失去合法性。
房价高低关乎百姓利益,而且事关者众,有关部门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慎之又慎,切实做好事前调研工作和取证工作,在没有明确的证据之前,不要仓促下结论。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相关企业确实进行了不正当竞争,那百姓无疑会支持有关部门的执法行为;但如果相关证据尚不充分,那我们还是建议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在获得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再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李季先 作者单位: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图片报道 | 更多>> |
|
- [个唱]范范个唱 张韶涵助阵破不和传言
- [情感]男子街头菜刀劫持女友
- [电影]《非诚勿扰》片花
- [国际]乌克兰议员在国会比试拳脚
- [娱乐]庾澄庆说没与伊能静离婚
- [星光]小S台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语晨与周杰伦绯闻成焦点
- [科教]南极科考雪龙船遭遇强气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