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限价房“特区”侵犯纳税人利益
2008年06月05日 15:13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政策性住房究竟该不该有“特区”?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徐滇庆表示,“特区”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
记者:国外的保障性住房是否会照顾一些“特殊人群”?
徐滇庆:西方各国都比较重视保障性住房,一般会投入财政收入的2%至3%。一些地方投入会更多一点。政府会建设一些廉租住房,照顾一些特殊人群,如残疾人士或者特别贫穷的百姓,并给他们发放社会福利金。在国外有些行业会得到特殊照顾,比如警察或者护士。国外老师收入很高当然不算要被照顾的人群了。
记者:对于国内的保障性住房,您觉得有哪些职业需要照顾?
徐滇庆:我觉得主要是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行业,像警察还有护士等。此外有的小学老师收入不高,也可以考虑。但高中老师和大学老师就不需要照顾了,他们的收入并不低。
记者:您如何看待北师大内销限价房?
徐滇庆:如果单位有钱能给老师买房,这是单位内部的事情。但是现在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公平,这么做侵犯了纳税人的利益。就好比你获得了模范教师称号,单位奖励你一套房,我们管不到。但是涉及到政策性住房,你要考虑钱是从哪来的,是不是自己创造的。
记者:您有什么建议?
徐滇庆:如果真要解决保障性住房问题,就应当按收入从低到高来解决。先解决收入最低的,依次向上,不要设立什么“夹心层”,这样做既不能解决问题,还会惹来很多麻烦,也容易引起矛盾。(记者 邵泽慧)
【编辑:蓝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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