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的楼市一片火爆。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1%,涨幅创出23个月来的新高。表明2005年以来的三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效果不彰。
当前,政策调控方向正在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调控思路从“最严格的土地供应制度”转为“扩大住房有效供给”,从打压供给与需求,转而强调加大房产市场供给。
找到问题的主因并非意味着问题可以迎刃而解,政府以增加有效供给为目的政策却在现实中遭遇了软钉子。据《东方早报》报道,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大量囤积土地,北辰实业、金地、保利地产上市公司等都有几百上千万平方米土地储备。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会故意延迟开发,人为囤积土地。2001年初至今年5月份,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21.62亿平方米,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
表面看来,阻碍这一政策链条显效的原因在于房产开发商,由于其恶意囤积土地的行为让链条从中断裂,但实质却未必如此。事实上,为了防止开发商囤积土地,有关部门早就做出了规定:1999年4月26日国土资源部通过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连续2年未使用的闲置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但是,从执行情况来看,这一打击囤地行为最直接的《办法》却在现实中执行不到位,真正被收回的土地少之又少,《办法》丧失了威慑力。
《办法》的失效暴露出的是一个深层的问题,即我国房产市场存在隐形的利益链条。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不是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而是地方政府主导的运作体制,具体体现就是房地产业的命脉———土地资源掌握在地方政府手里。这导致土地供应不能及时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在2003年之前,我国土地出让面积增速一直维持在40%左右,原因就是当时我国国有土地掌握在各类企业、各级政府机关手中,他们都可以向房地产商出让土地。但是从2003年开始,土地供应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土地由多渠道供应转向地方政府供应,土地供给增速随之出现了大幅下降,至2005年甚至增速几乎为零。
地方政府垄断土地供给,就会形成一个新的利益链条,即房产价格越高、开发利润越大,开发商竞拍土地的热情就越高,地方政府获得的直接经济利益就越大。在利益链条作用之下,让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利益一体化:开发商通过囤积土地谋求推高房价的举措,最终也会体现在地方政府的经济利益增长上,由此作为执行处罚囤积土地主体的地方政府,怠于执法自然不足为奇了。
因此,尽管增加从土地到房产的有效市场供给,的确是有效政策选择,但是在落实政策的细节上,如何让执行政策主体能够超脱于利益链条之外,打破土地供给的垄断机制,才是决定未来房价能否实现见顶回落的关键。(马红漫 上海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