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發(fā)布了《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因公長期在非戶籍所在省(區(qū)、市)工作的人員或其隨身子女,在兩地試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家長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jīng)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學習所在地的省(區(qū)、市)辦理借考手續(xù)參加考試。(3月20日《京華時報》)
如果一個考生隨父母在非戶籍地讀完高中后,還得返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由于考生對考試環(huán)境一時難以適應,很可能影響高考成績。因而,很多家長和考生對此怨言頗多。而教育部新出臺的“異地借考”新規(guī)目的就在于化解這一難題,這有一定積極意義。
然而,仔細分析教育部的新規(guī),就會發(fā)現(xiàn)能讓多少考生真正受益還是一個問號。首先,試卷相同的省市少,受益的考生自然也少。據(jù)報道,2008年全國高考實施自主命題的省、區(qū)、市仍是16個,考生人數(shù)約占全國考生總數(shù)的2/3。也就是說,試卷相同的省市大概只占一半,更多的考生還得返回戶籍所在地參加高考。
其次,考生向家長工作或學習單位所在地及戶籍所在地的省級招辦提出申請并經(jīng)同意后,才能申請“異地借考”。這意味著考生和家長要在非戶籍地和戶籍地之間往返折騰,而且,能不能折騰出好的結果來還很難判斷。
再者,根據(jù)規(guī)定,考生答卷的評閱及錄取事宜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辦處理。顯然,由于考卷要在戶籍地評閱,考生也只能在戶籍地填報高考志愿。也就是說,考生到戶籍地申請“異地借考”獲得同意后,回到非戶籍地參加完考試后,又要返回戶籍地填報高考志愿。如此往返折騰,不如直接回戶籍地高考更省事。
顯而易見,只有高考考生在非戶籍地參加高考,才能真正減少折騰,使更多考生受益。但讓人遺憾的是,這一惠民政策遲遲不見出臺。
摘編自《燕趙都市報》3月21日文/張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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