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是刘少奇在抗议造反派的无理批斗和迫害、据理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时使用过的。1988年11月,王光美将它捐赠给了刘少奇同志纪念馆,属国家一级文物。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刘少奇对社会上发生的种种怪现象感到纳闷:造反派为什么可以打着“破四旧”的名义,随意到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家里抄家、没收私人财产?学校里的红卫兵为什么可以不经任何机关批准,冲到教师家去宣布某某人为反动权威,轻则批判,重则打骂?社会上的一些人为什么可以捏造事实贴所谓的大字报诽谤别人而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违背宪法原则的呀!当时,刘少奇虽然已经“靠边站”,但他还努力去理解这场“文化大革命”,希望能跟上形势,不过对上述这些严重违背宪法的做法他深恶痛绝。身为国家主席的刘少奇,曾多次手捧神圣的宪法,教育子女,鞭策自己,尽一个共产党员最大的勇气和力量维护宪法的尊严,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1966年8月,红卫兵“破四旧”的浪潮席卷全国,也波及到刘少奇的家里。正在中学读书的刘平平和刘源也响应红卫兵的行动,参加了“破四旧”和抄家活动。一天,在吃晚饭的时候,刘平平和刘源又议论着晚上要跟同学们去抄家的事。刘少奇听到他们的谈话,心情十分沉重,便严肃而坚定地对他们说:“你们不要去!”饭后,刘少奇从书柜里取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语重心长地告诫一双儿女:“你们破四旧,我不反对。但不能去抄家、打人。我是国家主席,必须对宪法负责。许多民主人士,跟我们合作了几十年,是我们多年统战工作的重要成果,来之不易呀!不能使之毁于一旦。现在,由于我的处境,不能阻拦你们,你们也拦不住别人。但是,我要对你们讲清楚,要对你们负责!备盖椎幕,震撼了两个孩子的心灵,他们懂得了宪法的神圣,明白抄家是一种违背宪法的活动,于是他们不再和别人一起去抄家了。
随着运动的发展,年近七旬的刘少奇遭受了更加残酷的迫害。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这位由人民合法选出的国家主席不仅行动失去了自由,职务和工作权利也被非法剥夺。宪法已经成为一纸空文。
1967年8月5日,江青、康生一伙在中南海再次策划了一场针对刘少奇的批斗会。残暴的批斗会结束后,刘少奇虽然疲惫不堪,但这种公然粗暴践踏宪法的行为激怒了他。他叫来机要秘书,双手颤抖着捧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声抗议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谁罢免了我的国家主席?要审判,也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闭饪犊ぐ、掷地有声的语言,表明了刘少奇要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来维护国家的尊严,维护人民的神圣权利,为捍卫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作最后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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